一、离婚协议签署后诉讼离婚可以立案吗
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是否可以申请立案通过诉讼离婚
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实行立案登记制,只要起诉离婚的行为符合最基本的立案标准,人民法院便应当予以立案。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中的某一方,为了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在申请离婚时,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书。法院将根据案件性质和相关法规,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核。如果该案件满足了起诉的所有条件,法院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反之,如果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若有异议,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签了还要走什么程序
离婚协议签订后,应进行哪些后续流程
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严谨的程序步骤:
首先,夫妻双方应共同签订一份详实完备的离婚协议;
其次,双方必须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再次,婚姻登记机关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接下来,申请人需经历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最后,在冷静期满后,夫妻双方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离婚协议签字了有法律效力吗
签署离婚协议具备合法效力,只要其内容未触犯法律法规,便可在离婚事务处理完毕或面临法院诉讼阶段,被视为有效的法律证据予以采纳运用。
然而,在尚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或者尚未经过法院调解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相关离婚条款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仍可通过诉讼离婚。只要符合立案标准,法院应予以立案。需递交诉讼申请书,法院将审核案件,满足条件则七天内完成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则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有异议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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